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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出台《测评机关作风办法》

发布时间:2007-03-26 11:15 来源:沅江廉政网 作者:纪委

      红网益阳3月22日讯(通讯员 肖建红)为推动机关作风建设,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近日,沅江市出台《测评机关作风办法》。
  
    沅江市机关作风测评活动由该市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作风办、市优办组织部署,并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具体实施。测评对象为市直各单位、垂管单位,重点是副科级以上具有执纪执法、政务服务、行政事业收费职能的单位以及被测评单位的班子成员和中层骨干。测评内容主要是政令畅通、执法公正、廉洁务实、遵纪守规、群众观念、工作效率等方面。测评人员主要包括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服务对象、作风办确定的其它人员。
  
    该《办法》规定,每年对重点单位及班子成员、中层骨干的测评不少于1次,对部分单位及班子成员和中层骨干的测评不确定次数。测评活动中一次测评一个单位或多个单位。测评采用问卷和综合测评两种方式进行。其中问卷测评主要采取有关会议测评、集中组织测评、随机抽样测评、邮送问卷测评等方式,按百分制计分,即优秀100-90分,满意89-80分,基本满意79-60分,不满意59-0分,被测评单位分数确定,取测评人数的平均分值;综合测评主要采取暗访录相测评、政务投诉测评、突击检查测评、重点抽查测评、测评团队测评、电话抽样测评、全程跟踪测评以及其它方式测评等方式,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及格四档确定测评档次,由测评组根据测评掌握的情况集体研究确定。
  
    该《办法》还规定,每次测评结果,经该市作风领导小组审批后,视情况采取以下形式进行处理。公布结果。以文件、通报形式将结果通知各单位,并在沅江电视台公开曝光。工作点评。在市政府工作点评会上,对阶段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评点。责任追究。问卷测评的按分数予以追究,对75-70分的由市级领导进行诫勉谈话;69-65分的在全市通报批评;64-60分的给予黄牌警告,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60分以下的实行问责或追究纪律责任。综合测评的按测评结果档次予以追究,对测评结果为基本合格,根据存在的问题程度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黄牌警告的处理;对测评结果为不及格的,实行问责或追究纪律责任。表彰奖励。年终评选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稿源:红网]
      [作者:肖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