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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建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07-03-30 13:11 来源:沅江廉政网 作者:纪委

    红网益阳3月29日讯(通讯员 肖建红)近日,沅江市茶盘洲镇和琼湖街道办事处的2名专职纪委委员风尘仆仆赶到该市纪委监察局报到,愉快地接受为期1个月的跟班学习。这是该市建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跟班学习制度以来首批参加跟班学习的学员报到的情形。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多形式地搞好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深入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沅江市下发《关于建立乡镇场街道和市直派驻(出)机构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制度的通知》,决定从今年起,建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跟班学习制度。
  
    该《通知》明确,跟班学习的对象为乡镇场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纪委专职委员(副书记),市直派驻(出)机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纪检组副组长)。每年年初,由该市纪委监察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跟班学习计划,分期分批轮流安排跟班学习人员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职能室,参与所在室的工作,每名跟班学习人员由所在室指定一名业务骨干带班指导,重点学习办案程序、方法、技巧和信息调研等业务工作。每批跟班学习时间为一个月。
  
    该《通知》要求,跟班学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该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管理规定和制度,跟班学习期间,原则上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确保全身心投入学习之中。跟班学习人员学习期间要求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或信息调研文章,学习结束时写好书面总结。
  
    同时,该《通知》还规定,跟班学习人员学习期间的食宿由该市纪委统一安排,差旅费(含出差补助)由所在单位负责。学习结束后,该市纪委监察局对跟班学习人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做出评价鉴定,书面反馈给所在单位,并作为参加业务培训的依据,记入个人档案。

      [稿源:红网]
      [作者:肖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