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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严明换届选举工作纪律 严禁“跑官要官”

发布时间:2007-09-11 17:23 来源:沅江廉政网 作者:纪委
     红网益阳9月11日讯(通讯员 肖建红 杨超英)为确保沅江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决防止和纠正换届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今日,沅江市委下发《关于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就本次换届选举工作严明纪律。
  
  《通知》要求,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做到换届选举和经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把换届选举工作与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推进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换届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各项经济目标任务完成。班子成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乡镇场街道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除按照市里通知参加规定会议(活动)或经请假同意外,换届期间工作日一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站在努力推进沅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客观公正的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坚持按标准推荐领导干部,严禁搞小圈子、小团体,拉帮结派,封官许愿。不得传播小道消息,捏造事实造谣中伤,诬陷他人,干扰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组织程序推荐干部。严禁“跑官要官”,说情找关系,“搞串联”,进行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通知》强调,沅江市纪委要切实履行协助市委加强党内监督的职责,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在岗在位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干扰和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不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的行为要及时制止、迅速查证、严肃处理。并重申,凡违反换届选举工作纪律,搞非组织活动、“跑官要官”的干部一律不予提拔重用。
  
  [稿源:红网]
  [作者:肖建红 杨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