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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沅江市出台《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沟通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08-05-23 17:39 来源:沅江廉政网 作者:纪委
     红网益阳5月22日讯(通讯员 肖建红  尹 伟  张炳阳)为畅通干部监督工作信息渠道,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合力,全面、准确、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情况,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近日,沅江市出台《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沟通暂行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工作协调机制。
  
  《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定,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人事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审计局、市信访局等单位组成,各单位的有关领导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为:学习党中央、中央领导同志、省委和市委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文件、讲话和批示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通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通报《干部任用条例》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通报各成员单位发现和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情况和典型案例;通报拟出台的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文件,并征求意见;协调涉及多部门参加的工作,研究其他需要研究的问题。联席会议由市委组织部召集,分管干部监督工作的部领导为召集人,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成立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干部监督科科长为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会议议题由成员单位提出,经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后提交联席会议讨论。
  
  《干部监督工作信息沟通暂行办法》充分考虑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对10个成员单位之间信息沟通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如市纪委(市监察局)信息沟通的内容是:对市管干部的处分决定,及时送市委组织部;市管干部被市纪委正式立案或采取“两规”、“两指”措施的,及时将有关决定书送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察局)立案并结案的市管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情况每半年送市委组织部;对反映市管干部选人用人问题的群众举报,查实后送市委组织部;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中发现的市管干部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查实后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信息沟通的内容是:拟提拔任用为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人选,在报市委研究前,应提前向市纪委(市监察局)征求意见;在受理群众举报和在工作中发现的市管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及时告市纪委(市监察局);应由执纪执法机关处理的信访举报件,及时转有关执纪执法机关;查处的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典型案例,及时送市纪委(市监察局);对市管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向市审计局发出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并协助做好有关协调工作;拟出台的干部监督工作政策规定和文件,征求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等等。同时《暂行办法》还就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工作对各成员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

    [稿源:红网]
    [作者:肖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