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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制定“八不准”严格年度考核工作纪律

发布时间:2008-12-02 18:12 来源:沅江廉政网 作者:纪委

     红网益阳12月2日讯(通讯员 肖建红 方思敬)为确保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客观、准确,近日,沅江市制定“八不准”严格考核工作纪律。
  
  这“八不准”是: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或反映情况;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不准泄露考核机密;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设置障碍,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不准弄虚作假,向考核组提供虚假数据;不准对反映其问题的人打击报复。同时,实行考核工作回避制度。该市规定,凡是与被考核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人员,在年度考核工作中坚决实行回避。

    [稿源:红网]
    [作者:肖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