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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四项管理”加强强农惠民资金监管

发布时间:2009-08-19 16:13 来源:沅江廉政网 作者:纪委

     近年来,沅江市认真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着力规范和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今年截至目前,发放良种补贴827万元、种粮直接补贴1020万元、综合直补6089万元、库区移民后扶资金152万元、汽车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308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00万元、禁渔期间渔民生活补贴199.362万元,落实棉花良种补贴面积93898亩,按每亩15元的良种补贴标准计算,将直接为棉农节省购种支出140.8万元。
    该市在制定各项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严格规范资金申报发放使用程序基础上,针对在强农惠农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四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一是强化分类管理。对各种补贴根据不同的类别实行分类管理,严把对象确定、资格审查、政策兑现、资料归档“四道关”,做到不准优亲厚友,不准平均分配,不准挪用截留,不准贪占克扣,不准拖拉失职“五不准”。二是强化属地管理。根据受益对象的居住地,实行属地管理。各种补贴及物资发放全部实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强化档案管理。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市、乡、村(居委会)三级受益对象档案资料,一户一档,录入电脑,建立数据库,实行信息化管理。四是强化阳光管理。把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及物资的兑现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高效的决策和工作机制,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提高政策透明度;规范操作,提高程序透明度;加强核查,提高审批透明度;实行“一卡通”发放,提高发放透明度。

    (稿源:湖南三湘风纪)
    (作者:沅江市纪委办公室)
    (编辑:肖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