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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建立有错无为问责工作联络员制度

发布时间:2009-08-19 16:22 来源:沅江廉政网 作者:纪委

     今年以来,沅江市建立有错无为问责工作联络员制度,完善行政问责体系,形成工作合力,力推问责工作。有错无为问责工作联络员由各单位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担任。该市要求:一是要统一认识。各部门、单位要把有错无为问责工作作为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手段,作为打造服务型、高效型、廉洁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干部作风的重要抓手。二是要明确责任。问责工作联络员作为本部门、单位问责工作直接责任人,要从抓机关和干部作风入手,改进本部门、单位工作作风,严肃上班纪律,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并逐步深入,出实招、见实效,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要把握原则。要按照奖罚分明、责罚适当、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对干部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等行为进行问责。近年来,该市坚持把问责工作作为提高工作效能和工作水平、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规范和约束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正确履职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创新工作形式,完善有错无为问责制度,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以实际行动促进作风建设,践行科学发展观。

    (稿源:湖南三湘风纪)
    (作者:沅江市纪委办公室)
    (编辑:肖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