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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四个到位”切实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09-08-24 16:26 来源:沅江廉政网 作者:纪委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沅江市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落实“小金库”治理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工作纪律、政策规定、责任追究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市治理对象单位逐一签署专项治理工作责任状,明确目标任务,要求治理对象单位必须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制定整改措施,强化责任意识,抓好责任落实。

     二是宣传发动到位。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了动员大会。充分利用《沅江电视台》和《沅江廉政网》,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治理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治理工作,为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专项治理合力。

     三是督促检查到位。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督查组,对单位的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全程监督和指导,把自查自纠和严格执纪相结合;治理对象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清查事项作出书面承诺,确保单位自查材料的真实性,实行单位、银行、财政三方提供账户资料进行相互校对,确保账户清理的完整性;将清查工作列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不认真以及拒绝接受重点检查的部门单位及时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

     四是举报奖励到位。进一步拓宽举报途径,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建立网上举报专用电子邮箱;完善举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举报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督办制度;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金额,给予3%-5%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市财政直接支付;承诺举报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稿源:湖南三湘风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