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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加强中央投资项目监管 确保水利建设工程“三个安全”

发布时间:2009-08-27 18:11 来源:沅江廉政网 作者:纪委
     去年以来,沅江市共争取国家大型水利建设投资项目 91个(包括洞庭湖二期治理及血防灭螺、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和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三大项),争取国家投资11387万元。如何在项目多、投资大、施工处数多的情况下,确保中央投资项目实施中的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沅江市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监管,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成立专门机构。该市成立了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水利建设投资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二是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投标,坚持阳光操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今年以来,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建设等职能部门多次深入施工现场开展监督检查。会同监理单位严格对照预定工期核算评估工程进度,从原材料质量和标准到施工操作程序检查工程质量,从申报、复核、审批到拨付、管理、使用等环节督查工程资金是否按程序操作,从施工队伍技术资质、设备完好情况、用电安全到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防事故等措施,督查工地安保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由于监管到位,促进了项目工程的规范管理,减少了项目工程的安全风险,保证了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各项目的实施管理规范有序,工程建设做到了高效、优质、零事故。目前,大部分建设项目已完成施工任务,施工总进度达80%以上,已到位资金6000万元。已完工项目正在抓紧汇编竣工资料,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将全程参与竣工决算和验收工作。对尚在实施中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将继续加强跟踪监管,为全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保驾护航。

(来源:益阳纪检监察)
(作者:沅江市纪委办公室 沅江市水利局纪检组)
(编辑:肖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