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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出台“三制度”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发布时间:2009-09-17 20:54 来源:沅江廉政网 作者:纪委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方便投资者,近日,沅江市出台“三制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一是默认制度。该市自今年8月1日起实行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联审收费办法。该市规定,并联审批工作实行“缺席默认”和“超时默认”制度。所谓“缺席默认”,即在办理并联审批过程中,对缺席联系会议或缺席联合踏勘的,该市政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启动,缺席单位的意见视为同意,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缺席单位承担,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所谓“超时默认”,即:对具备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超过联席会议规定时限未作出决定的,一律视为同意,并应予办理手续,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该审批单位承担,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是服务承诺制度。各审批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向社会作出的服务承诺,严格按照联席会议确定的审批时限完成审批工作,增强优质服务意识,主动和申请人联系,解答有关问题。
    三是协调运行制度。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工作,重大事项应事先通报协调;各类会审和论证会议,原则上应在市政务中心召开。

    (稿源:益阳纪检监察)
    (作者:沅江市纪委办公室)
    (编辑:肖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