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渔业油价补贴资金统筹支持渔业高质量发展补助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实施好2026年度沅江市渔业油价补贴资金统筹支持渔业高质量发展补助项目主体确认工作,我中心将在全市水产经营主体中进行遴选,现将遴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支持范围
1.支持对象。重点支持渔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渔场)、养殖大户等,对退捕渔民创办的渔业企业(合作社、家庭渔场)、通过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或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给予优先支持。申报水产养殖绿色发展项目的单位必须取得水域滩涂养殖证(不动产权证)或土地流转承包合同(流转剩余年限不低于5年)。
以下情况不得纳入申报范围:违法使用违禁物品,出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养殖水域在省市县规定的禁养区范围内的养殖场户;存在涉黑涉恶等违法违规行为;有社会信用不良记录的;审计、巡视、环保督察等指出问题未完成整改的或以往实施项目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水产养殖的。
2.申报条件、主要建设内容和补助标准。
(1)养殖池塘改造及尾水治理项目。支持沅江市养殖池塘集中连片面积200亩以上的养殖主体。财政资金支持建设内容为:池塘护坡、水电路改造、进排水渠改造与修复和养殖尾水处理设备或设施建设、水质监测仪器设备配备等。
补助标准:按照改造内容分类进行补助,其中仅实施池塘升级改造的,按照每亩不超过1500元进行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万元;进行池塘改造及配备尾水处理设施设备的,按照每亩不超过3000元进行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0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上限为新增投入资金额的50%。
以往获得过涉及池塘升级改造或尾水治理方面资金的养殖主体不得再申报此类项目。
(2)设施渔业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和建设内容见《湖南省推进现代设施渔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2026年)(试行)》(湘农联〔2024〕14号)。
补助标准:分类补助,按照高标准封闭式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场、陆基工厂化设施渔业养殖场、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场分别不超过8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予以奖补,补助上限为新增投入资金额的30%。
二、材料要求
1.实施主体基本简介,并填写《湖南省渔业高质量发展补助项目申报书》;
2.能真实反应养殖场现有基础设施条件、养殖水面等内容的照片8-10张;
3.相关证明材料:法人资格证、水域滩涂养殖证、水产苗种许可证、设施农用地审批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资质、主要成绩等证明材料;
4.诚信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遴选程序
1.主体申报。项目实施主体向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按照材料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报送。
2.资料审核。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主体进行实地走访及资料审核,择优选择主体支持。
3.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沅江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签订协议。公示期满后,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与最终确定的建设主体签订实施协议,明确项目实施要求、质量、完成时限及内容等。
四、材料报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至2026年8月10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纸质版递交沅江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水产技术推广站。
联系人:付青山 联系电话:0737-272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