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部门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现将沅江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一、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婚姻登记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依法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受理/上报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3)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倡导自愿婚前检查;
(4)做好婚姻登记档案的立卷管理工作;
(5)做好婚姻登记的统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1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根。
三、部门预算人员构成
截止2020年12月(预算编制时间),我系统纳入部门预算编制5人。其中:实有在职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2人,遗属0人。
四、2021年收支预算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单位预算收入70.3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319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754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1年单位预算支出70.319万元,其中:
1、按支出项目类别分:
基本支出42.319万元,分别为:人员经费支出37.31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是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8万元,其中:工作经费项目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工作经费等方面;维修费项目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维修等方面;
2、按支出功能分类股目:
2080201行政运行39.051万元
2081005 社会福利28万元
2210201 住房公积金3.268
3、按支出经济分类股目:
工资福利支出37.31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项目支出28万元;
2021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21年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31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5.754万元,增加36.65%。增加原因为财政拨款增加。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我系统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上年减少0.5万元,减少原因节约开支。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2万元,使用采购3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0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电脑6台,价值8.19万元;专用设备0台,价值0万元等等,资产总价值36.44万元。
(五)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70.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19万元,项目支出28万元。
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金额8万元,完成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目标,达到100%成效,获得1-2季度5万,3-4季度5万收益。
维修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金额20万元,完成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目标,达到100%成效,获得1-2季度5万,3-4季度5万收益。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