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三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局将拟定的“沅江市黄茅洲风电场升压站用地涉及的《黄茅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方案”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1年2月8日下午14:30
二、听证会地点
沅江市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
就“沅江市黄茅洲风电场升压站用地涉及的《黄茅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可行,是否适应黄茅洲镇及其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担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镇村民代表。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月20日下午17时(理由:听证机构应当在举行听证会的10个工作日前将听证会材料送达听证会代表)
报名地点:沅江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三)听证会代表确定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我局将指定听证会代表。
(四)听证会要求
1、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会场纪律。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过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该熟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有关情况,并关注黄茅洲镇及其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会上代表发言应简明扼要,有书面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参加旁听的人员,不得在会场发言,但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参加听证:
1、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
2、精神病患者或者酗酒的人;
3、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4、正在监外服刑的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
5、携带凶器的人;
6、其他可能妨碍听证会秩序的人。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恬静(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联系电话:13873753238
沅江市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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