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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专项整治”专刊第二期

发布时间:2016-07-11 11:29 来源:中国沅江网 作者:沅江市纪委
 

“两个专项整治”专刊 

2(总第6期)

中共沅江市纪委办公室编                  201663 

关于对“两个专项整治”问题线索上报情况的通报

 

519日,市纪委下发《关于上报“两个专项整治”问题线索的通知》(沅纪办发〔20164号),要求各镇、场、街道及“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成员单位527日前,上报三条(含)以上“两个专项整治”问题线索。

截至61日,已按要求上报3条或以上问题线索的单位有:胭脂湖街道、南嘴镇、四季红镇、黄茅洲镇、南大膳镇、共华镇、草尾镇、茶盘洲镇、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畜牧水产局、市房产局、市公安局。

上报2条问题线索的有:阳罗洲镇、市畜牧水产局、琼湖街道。

上报1条问题线索的单位有: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移民局。

没有上报问题线索的单位有:新湾镇、泗湖山镇、南洞庭芦苇场、漉湖芦苇场、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卫计局、市审计局、市扶贫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检察院、市信访局。

“两个专项整治”是省、益阳市纪委、沅江市委直接部署开展的专项工作,有明确的工作任务、有具体的时间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市“两个专项整治”相关工作。请各单位特别是各镇、场、街道和“两个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两个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步骤,扎实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未完成“问题线索”上报任务的单位,请继续上报,上报最后截止时间为610日。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未完成专项整治相关工作任务的单位,市纪委将适时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责任。

 

责任编辑:李志坚 

 

报:益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