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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通报6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8-03-28 10:52 来源:沅江信息 作者:沅江市纪委监委

近日,沅江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6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1. 共华镇明月村支部书记陈庚生、村委副主任阎书林违反工作纪律,共华镇扶贫办主任曹泽曦履职不到位案。陈庚生、阎书林在没有经过村民小组评议提名和进行票决的情况下,确定村民童某某返贫。曹泽曦对明月村上报的返贫村民童某某的情况未进行复核,把关不严,履职不到位。2018年3月21日,陈庚生、阎书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曹泽曦进行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

2. 四季红镇安监站长、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副所长刘斌,四季红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彭跃文违反工作纪律案。刘斌、彭跃文在危房改造户夏某没有完成危房改造的情况下,通过其竣工验收。2018年3月21日,刘斌、彭跃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泗湖山镇楠竹脑村原支书刘迪凡,村副主任、会计陈学初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案。刘迪凡、陈学初将3户共4.9万元危房改造资金进行拆分,扩大范围,违规发放给10户(包含已申请的3户)。2018年3月21日,刘迪凡、陈学初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泗湖山镇泗湖山社区支部委员皮长青、陈正高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案。皮长青、陈正高将2户共4万元危房改造资金进行拆分,扩大范围,违规发放给5户(包含已申请的2户)。2018年3月21日,皮长青、陈正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共华镇白沙洲村会计、计生专干谭凤英工作不实案。谭凤英对脱贫帮扶对象的《精准扶贫手册》填写不完整,帮扶措施及过程记录不详。2018年3月21日,因工作不实对其进行全市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

6. 草尾镇长乐村支部书记刘华章、扶贫专干黄建举违反工作纪律案。刘华章、黄建举对于村民刘某夫妇因人平收入不完全符合低保户条件,但村支两委考虑刘某曾因“农电扫障”工作致残且其妻患有冠心病,在审核低保户过程中仍然通过了刘某的申请。2018年2月7日,对村支部书记刘华章、扶贫专干黄建举进行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