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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 标题关于暑假在沪大学生返乡免费隔离的建议
  • 来信时间2022-05-26 23:27:27
  • 来信人唐依琳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罗市长:

          暑期将近,全国各地政府对离沪大学生返乡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展开,接收政府也在积极对接,充分体现我们党和政府对人民的关心和照顾。目前,湖北,河南,浙江、安徽、四川和深圳等地区的政府考虑到大学生群体没有收来源,党政办公室均发布了对大学生免费隔离的通告。因此,作为一名在复旦大学求学的沅江学子,本人诚恳建议对需要隔离的返乡大学生给予一定的补贴政策,为以后大学生主动留在家乡做建设打下基础。携手共克疫情难关!

    敬颂,沅江。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沅江市卫健局
  • 答复时间2022-05-27 10:11:39
  • 答复内容

    关于市民在市长信箱平台反映我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收费问题的回复

    根据市民在市长信箱反映的我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收费的问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高度重视,经核实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我市于2022年4月14日下午3时,在市政府513会议室,由市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主持召开集中隔离点相关事项工作调度会。政府办、卫健局、卫监局、生环局、文旅广体局、科工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财政局、胭脂湖街道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集体研讨会商集中隔离点相关事项。
    2.我市于2022年4月18日上午11时,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疾控中心)三楼会议室,由政府办相关负责人主持召开隔离点规范收费工作协调会。卫健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文旅广体局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再次集体研讨会商,决定于从2022年4月19日零时起新入住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自行承担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食宿费用,并于18日当日在沅江发布等官方媒体面向社会通告。
    3.我市按照《防治法》规定,为市民提供了集中隔离场地,配备了相关工作人员,并无偿提供核酸检测,未违背《防治法》相关规定。
    4.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市民均有义务和法律责任压实个人责任,做到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个人情况,并按要求积极配合落实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对于不主动报备、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5.据了解掌握,益阳市所有区(县、市)均已要求新入住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自行承担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食宿费用,其中,倒数第二执行的桃江县,于4月1日起开始执行。我市于4月19日起开始执行,为益阳市所有区(县、市)中最晚执行。在执行隔离收费前,由于周边其他区县均已执行隔离收费,在一定程度导致须要集中隔离的对象不愿就地隔离,而有强烈主观意愿来沅江隔离,导致疫情传播风险隐患,不利于外防疫情输入。

    鉴于以上,我市参照周边其他区(县、市),通过多部门单位集体多次研讨会商,并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执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收费,请市民予以理解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至于市民个人情况困难等原因,我们已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积极协商有关单位,妥善解决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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