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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罗洲镇基本农田“藕田化”整改退出具体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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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阳罗洲镇基本农田“藕田化”整改退出具体

工作方案

 

—、整改重点

以工商资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流转土地从事耕地“非粮化”行为为重点,以基本农田种植藕田为主要对象,开展专项整治。

二、时间、工作安排

各村分别按藕田存量面积以一定比例下达具体整改退出任务(具体见附件),请各村按照时间及任务要求做好工作落实,完成退出后要确保恢复主粮种植,坚决执行土地流转备案制度,形成土地流转台账,并向镇乡村振兴部门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障粮食安全的重大意义,切实承担起维护粮食安全责任,对各自行政区域内藕田整改退出工作负责,成立专班,加强跟踪调度。各村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人员、政策、资金保障,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有效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舆情稳定可控。

(二)坚持依法依规。坚持事实求是、因地制宜、稳妥有序的原则,不搞“一刀切”,把政策宣传到位,严禁整改后出现抛荒现象,原则上不允许在现有双季稻种植面积上发展稻虾或其他产业。要注意方式方法,把舆情管控到位,要切实保障农民基本利益和经营主体户的合法权益,对待历史遗留问题要以引导为主,给予一定缓冲期,做到既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又保护农民合法自主经营。

(三)强化督导检查。藕田退出整改工作将作为村、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对各村、部门在“藕田化”整治行动中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搞虚假整改、应付整改的行为或个人予以全镇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对整改工作不定期的开展督促检查,建立问题反馈和督促整改机制,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自然资源
一级事项 耕地保护 二级事项 补充耕地项目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补充耕地项目与地块信息的公告》(自然资源部告2021年第25号)
公开主体 阳罗洲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公开层级2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层级3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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