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罗洲镇基本农田“藕田化”整改退出具体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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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阳罗洲镇基本农田“藕田化”整改退出具体 工作方案
—、整改重点 以工商资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流转土地从事耕地“非粮化”行为为重点,以基本农田种植藕田为主要对象,开展专项整治。 二、时间、工作安排 各村分别按藕田存量面积以一定比例下达具体整改退出任务(具体见附件),请各村按照时间及任务要求做好工作落实,完成退出后要确保恢复主粮种植,坚决执行土地流转备案制度,形成土地流转台账,并向镇乡村振兴部门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障粮食安全的重大意义,切实承担起维护粮食安全责任,对各自行政区域内藕田整改退出工作负责,成立专班,加强跟踪调度。各村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人员、政策、资金保障,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有效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舆情稳定可控。 (二)坚持依法依规。坚持事实求是、因地制宜、稳妥有序的原则,不搞“一刀切”,把政策宣传到位,严禁整改后出现抛荒现象,原则上不允许在现有双季稻种植面积上发展稻虾或其他产业。要注意方式方法,把舆情管控到位,要切实保障农民基本利益和经营主体户的合法权益,对待历史遗留问题要以引导为主,给予一定缓冲期,做到既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又保护农民合法自主经营。 (三)强化督导检查。藕田退出整改工作将作为村、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对各村、部门在“藕田化”整治行动中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搞虚假整改、应付整改的行为或个人予以全镇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对整改工作不定期的开展督促检查,建立问题反馈和督促整改机制,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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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自然资源 | ||
| 一级事项 | 耕地保护 | 二级事项 | 补充耕地项目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补充耕地项目与地块信息的公告》(自然资源部告2021年第25号) | ||
| 公开主体 | 阳罗洲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 公开层级2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 公开层级3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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