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罗洲镇基本农田“非粮化"整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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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罗洲镇基本农田“非粮化"整改实施方案
为遏制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21〕6号)、《益阳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益政办电〔2021〕2号)、沅政办电〔202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改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益阳市、沅江市决策部署,勇担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有效化解基本农田“藕田化”等。 二、主要任务 阳罗洲镇各类耕地种植总面积现有藕田种植面积8008亩,其中存量面积为4426亩,2021年和2022年分别新增3186亩和 396亩。按照遏制增量、化解存量、分类处置、逐年整改、稳定退出的原则,建立基本农田“藕田化”退出时间表,分类处置,防止农民利益受损,确保平稳有序退出。2022年底前完成新增基本农田“藕田化”清零,2024年底前完成存量整改任务,应改尽改。建立健全防止耕地“非粮化”长效机制,积极推进田长制、农村土地流转备案制,以实际行动确保粮食生产能力稳步提高。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成立基本农田“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第一组长,镇长任组长,高位推动。加强督查考核,各村设置专干,将基本农田“非粮化”工作纳入村和干部的绩效考核,细化奖惩。 (二)精准摸排,建立台账。在全镇范围内对基本农田进行再一次全面精准摸排,对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坚决制止立即整改,6月28日前完成。全面加强藕田摸排,对全镇莲藕种植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每块藕田建立台账,摸清每块藕田的流转情况,防止工商资本无序非法进入,6月5日前完成台账档案建立工作。 (二)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促使“农田种主粮”的意识,让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宣传方式多样化,在全镇范围内发放《基本农田“非粮化”的告农民朋友书》,与相关种植户签订基本农田“非粮化”责任状,并广泛张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严禁基本农田“非粮化”的通吿》,通过宣传标语、横幅、微信群、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策。 (三)强化责任意识,切实保护耕地。强化田长制责任,加强基本农田的保护。实行基本农田保护承诺制,在6月18日前完成全镇所有藕田种植户承诺书签订工作。建立土地流转备案制,由镇乡村振兴部门牵头,在镇村两级明确专人,指导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强化监管,防范再出现类似基本农田“藕田化”的 “非粮化”现象。 (四) 合理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推进乡村振兴。积极扶持农业企业发展,大力推广优质稻订单农业, 发展稻虾、稻鱼等模式,确保农民能增产增收。依法科学合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做到农民增收、保护耕地、粮食安全能齐驱并进。加强农业技术服务,对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合理调整,指导农民科学种植,提高粮食产量, 增加农民收入。 (五)分类处置、有序退出。按照“遏增化存”的原则,分类处置,明确退出时间表,奖惩并用,不搞“一刀切”,减少农民少受损,确保平稳退出。具体要求是今年年底前完成新增藕田整改和各类藕田恢复水稻种植4468亩以上;2023年底完成各类藕田恢复种植水稻1327亩;2024年底完成各类藕田恢复种植水稻,2213亩,实现存量藕田应改尽改。强化分类处置,一是对破坏基本农田的非法行为,严肃执法,立即无条件整改;二是对2021年元月以后新增的分两种情形处置。即:对年内完成整改退出的按200元/亩进行奖补;三是对2021年元月以前的存量按两种情形分类处置,即:对合法流转在流转期限内每提前一年完成整改退出且恢复主粮种植的按150元/亩进行奖补;对合同到期自然退出的不实行奖补。强化责任落实,对需整改的每块藕田明确镇、村两级专人负责,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自然资源 | ||
一级事项 | 耕地保护 | 二级事项 | 补充耕地项目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补充耕地项目与地块信息的公告》(自然资源部告2021年第25号) | ||
公开主体 | 阳罗洲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公开层级2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公开层级3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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