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基层政务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领域 > 市政服务

 门店装修行政审批办事流程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门店装修行政审批办事流程

  一、涉及的审批事项目

  1.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事项编码:000117020000)

  2.建筑垃圾处置许可(事项编码:000117014000)

  3. 户外广告设置许可(事项编码:000117017000)

  二、办事流程

  1.受理:申请人(单位)到政务大厅二楼城管执法局窗口递交相关申报资料(①申请人、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营业执照;③装修设计平面图;④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书;⑤信用承诺书或安全承诺书;⑥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证明;⑦户外广告设施白天和夜晚的美化亮化图;填写《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表》、《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审批表》、《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许可审批表》;

  2.审核:局行政审批股组织城管大队、市政中心、环卫中心、广告办直属执法大队等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勘察、计量,并现场作出初审意见;

  3.审批:局窗口工作人员整理相关资料,报局机关进行审批;

  4.办结: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单位)到窗口交纳临时占道费、建筑垃圾处置费、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后领取审批结果。

  四、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1、临时占道费:湘发改价费规〔2021〕48号。为 0.5元/日/平方米。

  2、建筑垃圾处置费:沅发改价费〔2022〕9号。按装修面积2元/平方米标准收取。

  3、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沅城发【2022】60号)规定,依据《沅江市城市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基准价格汇总表》。

  五、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1、门店装修必须按照城管大队相关要求、标准进行围档作业,中心城区所有围档应颜色统一、挺直、整齐划一、清洁美观无破损;

  2、装修垃圾应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消纳地点,围档外不得堆放装修垃圾,装修建筑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倾倒;垃圾清运车辆必须密闭运输。

  3、户外广告必须严格按图纸、路段、位置设置,定期做好广告牌的维护维修,做到整洁、牢固、安全、美观。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市政服务
一级事项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二级事项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公开时限 20个工作日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门店装修行政审批办事流程
公开主体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其他,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