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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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国家基本编码:000117026000) 二、许可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7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三、许可条件 1、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的; 2、征得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3、改变后的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四、申请资料 1、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申请表; 2、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和规划总平面图; 3、经批准的城市绿化规划和城市绿地的使用性质方案; 4、改变后的城市绿化规划和城市绿地使用性质的设计方案; 五、办理程序 1、申报:申请人向市城管执法局政务窗口申报,窗口工作人员初审。 2、受理:窗口接收申报信息,资料齐全的,窗口收件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书面说明理由。(3个工作日) 3、审批:窗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勘验,相关负责人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资料及审查意见进行审定和审批(5个工作日) 4、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作出许可决定。 六、法定和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七、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八、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37-2716989 投诉电话:0737-281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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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市政服务 | ||
一级事项 |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 | 二级事项 |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公开主体 |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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