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古树名木的迁移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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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国家基本编码:000117028000) 二、许可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城[2000]192号)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确需移植二级古树名木的,应当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移植一级古树名木的,应经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直辖市确需移植一、二级古树名木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移植所需费用,由移植单位承担。 三、许可条件 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迁移古树名木的,必须经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 四、申请资料 1、益阳市古树名木迁移审批申请表; 2、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古树名木迁移施工保护方案; 4、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5、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 6、承诺书。 五、办理程序 1、申报:申请人向市城管执法局政务窗口申报,窗口工作人员初审。 2、受理:窗口接收申报信息,资料齐全的,窗口收件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书面说明理由。(3个工作日) 3、审批:相关负责人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资料及审查意见进行审定和审批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上报益阳市人民政府批准(5个工作日) 4、决定:益阳市人民政府对事项进行审批作出许可决定。 六、法定和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七、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八、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37-2716989 投诉电话:0737-2814111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城市综合执法 | ||
一级事项 | 行政执法 | 二级事项 | 行政许可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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