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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湾镇2021年整治涉众型非法经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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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新湾镇2021年整治涉众型非法经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21】58号)和益阳市防非营联办《关于集中整治涉众型非法经营乱象开展“扫楼”“扫街”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镇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开展“扫楼”“扫街”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通过“扫楼”“扫街”方式,全面摸查掌握辖内涉嫌违法违规经营金融业务的机构数量,做到风险清、底数明,及时采取有效整治措施。

二、整治对象

重点对辖内楼宇物业、沿街门面房内违法违规经营金融业务的机构进行排查,包括办理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无证无照的店面,主要有:

(一)违法违规经营贷款业务的机构。主要包括:门头或宣传板牌含有民间借贷、无抵押贷款、信用贷款、快速贷款、车辆贷款的门店或以发放贷款为主要业务的非法网点。

(二)违法违规吸收资金的机构。主要包括:各类财富公司、投资理财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投资理财类公司,或者虽然没有宣传投资理财业务,但实质上从事投资理财业务或投资理财中介的公司。

(三)其他需要纳入整治范围的机构(重点关注名称中包含“养老”“旅游”“康养”等字样的机构)。

三、健全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防范化解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稳定风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责任,是推进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重要关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是密切关联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民生实事。抓好做实这项工作,事关发展稳定大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为坚决打赢防范化解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稳定风险攻坚战作出积极努力。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防范整治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防范整治,要靠前指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落细落实。相关责任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对各自牵头负责的专项整治行动负总责,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协作配合意识,认真完成牵头部门安排的联合整治任务。

(三)进一步加强督导督查。切实强化对防范整治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工作的督导督查,及时查摆发现推进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及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问责机制,突出首问责任,倒逼工作落细落实。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形成更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专职人员负责防范整治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情况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信息报送工作,要定期向镇防非营联办汇总工作开展情况,镇防非营联领导小组、防非营联办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研究防非营形势及应对措施。

(五)开展风险排查(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1、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风险排查,充分发挥社区(村组)一线、地熟人熟的优势,通过“扫楼”“扫街”专项行动,打造常态化排查识别模式,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责任单位:镇防非营联办、镇防非营联成员)

2、部门排查及职责分工。

镇防非营联办:负责全镇防非营联风险排查面上整体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汇总材料的起草和报关。

各行政村及社区:负责农村居民群体和老年人群体及民间非法借贷集资的排查。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的排查。

镇村镇建设站:负责房地产建筑领域的排查。

镇中心校: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排查。

镇市监所:负责辖内门店、酒店宾馆、超市、集贸市场的排查。

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辖内大型广告、临街门面广告、宣传栏及宣传单、出租车等交通工具的排查。

电信、移动公司:负责通信领域的排查。

邮政银行、农商银行:负责金融机构的排查。

四、加强宣传教育

在辖内主要路口、人员居住集中区域悬挂横幅标语,营造工作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和识别意识。

五、加快案件查处

抓住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案件,依法持续严厉打击,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责任单位:派出所、综治办)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城市综合执法
一级事项 行政执法 二级事项 其他行政权力
公开时限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新湾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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