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民政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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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民政局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心社会事务办,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有关机构: 为扎实做好中秋、国庆前后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入住老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各养老机构要科学精准落实新冠“乙类乙管”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在充分保证群众正常出行需求的前提下,要加强假期前后的内部管理,做好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加强日常防护和环境消毒,落实探视人员科学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发现疫情要及时报告、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二、消防安全。各养老机构要组织机构内部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隐患自查,举办一次安全培训,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维护一次消防设备设施,检查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查漏补缺确保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做到消防器材设施有效可用、消防巡查维护全面到位、消防值班值守严格落实。 三、食品安全。各养老机构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养老机构食堂要严格执行原料采购登记、食材存储、餐具饮具清洗消毒、48小时食品留样等制度,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四、落实值班值勤及定时查房制度。各养老机构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按要求及时上报值班情况。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和护理,密切关注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状态,对情绪异常或患有基础病症的老年人,重点做好心理疏导、就医诊治,防止老年人因护理不到位,发生跌伤、走失等事故。 五、严禁养老机构向入住老年人进行非法集资宣传,违规销售保健品,开展宗教宣传,坚决杜绝养老机构为外部单位和人员销售保健品或非法集资虚假宣传提供场地或其他协助。 六、在此期间,我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予以通报处理。 沅江市民政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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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养老服务 | ||
一级事项 |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 二级事项 | 养老机构评估信息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评估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各地相关评估政策、《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公开主体 | 沅江市民政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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