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沅江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关于印发《2023年沅江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湖街道办事处、胭脂湖街道办事处、草尾镇社会事务办: 为顺利完成全市2023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现制定印发《2023年沅江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沅江市民政局
2023年2月14日
2023年沅江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
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3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民函〔2023〕6号)及《益阳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民发〔2023〕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简称“适老化改造”)工作,切实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经局党组研究,拟在我市琼湖街道、胭脂湖街道、草尾镇开展适老化改造项目,计划在2023年10月底完成631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 二、实施对象 “适老化”改造的受助老人和改造的住房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次改造重点覆盖户籍居住地在琼湖街道、胭脂湖街道、草尾镇范围内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年满7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残疾老年人家庭和其他困难老人家庭(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与边缘户家庭中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半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空巢留守老年人家庭),已列入开展“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不再纳入此次改造计划。 (二)户籍居住地在上述地域范围内重点优抚对象中选择居家养老方式的“五老”人员(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老接头户、老苏区乡干部)纳入此次改造覆盖范围。 (三)改造的房屋以家庭为单位,受助的老人应当拥有产权或长期使用权,且近期没有纳入拆迁规划。 三、改造项目内容 在具体改造实施过程中,应符合湖南省地方标准《居家适老化改造基本规范》(DB43/T 2445—2022)相关要求,并结合老人行为习惯、身体状况、心理特点以及住宅实际等制定改造方案,可参照《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附件1)进行配置器材设施,其中标示“基础”项为必须安装项目。 1、防滑处理:在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区域,铺设防滑砖或者防滑地胶,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 2、高差处理:铺设水泥坡道或者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保证路面平滑、无高差障碍,方便轮椅进出。 3、床边护栏(抓栏):辅助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衮下床,保证老年人睡眠和活动安全。 4、安装扶手:在如厕区或者洗浴区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起身、站立、转身和坐下,包括一字形扶手、U形扶手、L形扶手、35°扶手、T形扶手或者助力扶手等。 5、配置淋浴椅: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 6、安装防撞摔角/防撞条、提示标识:在家具尖角或墙角安装防撞角或者防撞条,避免老年人磕碰划伤,必要时粘贴防滑条、警示条等符合相关标准和老年人认知特点的提示标识。 7、手杖: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包含三脚或四脚手杖、凳拐等。 8、防走失装置:用于监测失智老年人或其他精神障碍老年人定位,避免老年人走失,包括防走失手环、防走失胸卡等。 9、多功能手动护理床:方便配置输液架,实现0~70°起背和抬落腿,满足日常护理需求。 四、实施步骤 (一)申请审批(3月1日至20日)。适老化改造以自愿为前提,有需求的困难老年人或其代理人持相关证件复印件向村(社区)提出申请;村(社区)对申请对象的资格进行初审,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符合条件的名单上报镇、街道;镇、街道汇总审定后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股汇总,最终确定拟实施改造项目人员名单。 1、申请人须提供证件复印件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特困供养或电子低保凭证等。 2、分散特困对象按照2022年的护理等级评定为依据,无特殊变化的均按原等级进行操作,其它对象是否“失能”按直观、简便、易操作的原则,主要是否具备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能力等6项指标进行评估。6项指标都能自主完成的,认定为“全自理”;有1~3项不能自主完成的,认定为“部分失能”:有4项及以上不能自主完成的认定为“完全失能”。 (二)入户调查(3月21日至4月21日)。施工单位与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村(社区)工作人员共同上门进行入户调查,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评估情况,按照“一户一策”原则与申请老年人会商拟定改造方案,平均每户改造预算3000元。 (三)组织施工(4月22日至9月10日)。入户调查情况汇总后,民政局将组织人员对申请对象改造条件按比例进行抽查,最后以相关镇、街道为单位报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后要分别拍照备存并制作改造档案;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减少对老年人正常生活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做好场地卫生清理。所需物资、产品、器材等均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项目质保维护期自验收合格起不少于1年,并在场地醒目位置设置标识铭牌公示改造内容。施工过程中,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及村(社区)也要加强质量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质量。 (四)检查验收(9月11日至9月16日)。施工完成后,承接单位汇总资料,并由相关镇、街道牵头组织村(社区)逐户进行初步验收,再由民政局将初步验收资料汇总归档(一式四份)上报,一份由民政局保管存档,益阳市民政局、沅江市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公室、沅江市统计局各上报一份,同时会同沅江市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公室、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对琼湖街道、胭脂湖街道、草尾镇范围内涉及的改造对象按30%进行抽查复核验收。 五、实施原则 (一)以人为本。“适老化”改造要根据受助老人家庭的居住情况和老人身体状况的特点,在有限的预算内选择最适合、最迫切的需求进行改造,改善老人居住环境,提升老年家庭居住质量。 (二)自愿改造。老人及其监护人、老人家庭成员必须自愿申请“适老化”改造,接受和遵守“适老化”改造前、后的约束条件和规定,签署有关的协议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三)公共利益。坚持房屋改造不影响其他居民的公共利益,确定的老人家庭的住房条件与环境要符合“适老化”改造的环境与结构要求,特别要注意不能占用公用部位或影响他人使用的情况。 (四)公开公正与激励措施。在“适老化”改造老年人家庭申报、审核、实施等过程中,严禁优亲厚友,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严格按招投标程序选定施工单位,严把工程质量,防止改造工程偷工减料。此项工作在年底将纳入我市民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考评,对完成任务明显突出的单位将在民政表彰排名、资金拨付上予以倾斜。 附件1.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 2.沅江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表 3.沅江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确认表 4.沅江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表 5.沅江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花名册 ![]() ![]() ![]() ![]() ![]() ![]()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养老服务 | ||
一级事项 | 养老服务通用政策 | 二级事项 | 国家和地方层面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公开主体 | 沅江市民政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