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和救助水平及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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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和救助水平及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心)社会事务办,财政所: 为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益阳市民政局、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及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益民发〔2020〕27号)要求,决定从2020年11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标准、救助水平和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 从2020年11月1日起,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由520元/月提高到580元/月。月人均救助水平提高到不低于374元。 二、提高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 从2020年11月1日起,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指导标准从676元/月提高到754元/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此次调整城市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及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湘调研关于加强民生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六稳”、“六保”部署要求。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抓好落实。 (二)强化资金保障。市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接,共同做好资金测算。足额预算调整提标所需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三)及时更新信息。各地要切实加强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与财务统计台账的对接,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信息,确保数据真实、统一。 沅江市民政局 沅江市财政局 2021年7月16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社会救助 | ||
一级事项 | 最低生活保障 | 二级事项 | 政策法规文件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公开主体 | 沅江市民政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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