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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度工伤保险参保续保工作的通知(沅人社发〔2025〕1号)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沅人社发〔20251

 

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度工伤保险参保续保

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工伤保险参保、续保工作,根据《国 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586号令) 《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67)《湖南省工伤  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055)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伤保 险省级调剂金管理办法><湖南省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4)、《湖南省公务员工伤保险管理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2220)、《湖南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2319)、《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执行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湘人社发〔202446)、《益阳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度工伤保险参保续保工作的通知》(益工险发20252)神和工伤保险相关政策与规定,现将2025年度各用人单位参保、续保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 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根据《湖南省公务员工伤保险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 全省实施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机关及其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适 用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 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和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缴费费率及缴费基数核定

(一)缴费费率

工伤保险根据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依据《湖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按以下标准执行:一类至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6%0.9%1.2%1.4% 1.7%2.1%2.4%2.6%。工程建设项目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的基准费率统一按工程合同总造价的1.8‰执行。

据用人单位评价期内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通 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20%50%,二类至八类行业可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20%50%或向下浮动20%50%评价期内未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当次征收其工伤保 险费的缴费费率下浮50%;评价期内工伤保险费支缴率小于、等30%的用人单位,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当次征收其工伤保险费的缴费费率下浮20%;评价期内工伤保险费支缴率大于 30%、小于或等于100%的用人单位,以行业基准费率作为当次征收其工伤保险费的缴费费率;评价期内工伤保险费支缴率大于 100%、小于或等于130%的用人单位,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当次征收其工伤保险费的缴费费率上浮20%;评价期内工伤保险费支缴率大于130%的用人单位,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当次征收其工伤保险费的缴费费率上浮50%。工程建设项目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按照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知》(益人社发〔201734)执行。

用人单位在评价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次工伤保险费率不得下浮:一次性因工死亡3()以上的;拖欠工伤保险费 的;瞒报工资总额或从业人员人数的;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未 按规定进行工伤事故报告备案达3次以上的;拒不配合进行工伤 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处理工伤职工信访纠纷的。

用人单位基准费率属于第一类工伤保险行业的,费率不实行 向下浮动。用人单位费率浮动后的实际费率不低于统筹地区一类 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用人单位评价期内首次参加工伤保险且 缴费不满评价期的,本年度不进行费率向下浮动。对于费率已进 行了浮动的用人单位,再次进行费率浮动时,可以在行业基准费 率的基础上进行浮动,也可以在现行的费率基础上进行浮动。

(二)缴费基数确定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2025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照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给参保职工的 工资进行申报。建设项目缴费基数统一为工程合同总造价。

三、办理时间

(一)续保单位办理时间

2025122日至228日。

(二)参保单位办理时间

202511日至20251231日。

四、办理形式

(一)单位新参保

此项业务有线上、线下办理两种形式。

1.线上办理:登录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录网址为https://ggfw.rst.hunan.gov.cn/neaf-ui/#/login),按系统提示办理。

2.线下办理:提供办理参保所需资料,在沅江市瑞丰国际政务中心一楼F21窗口办理。

(二)工程建设项目参保、单位续保

两项业务只提供线下办理形式。提供办理参保所需资料,沅江市瑞丰国际政务中心一楼F21窗口办理

五、所需手续

(一)单位新参保线下办理所需手续

  1.领取、填写《沅江市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相关登记证书;

  3.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护照或通行证等; 

  4.《单位社会保险业务授权书》;

5.劳务派遣单位需提供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和劳务派遣合同或协议;

以上所需提供的纸质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工程建设项目按项目参保所需手续

1.领取、填写《沅江市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申请表》;

2.领取、填写《单位社会保险业务授权书》;

3.提供总承包单位营业执照或相关登记证书;

4.提供施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和法人身份 证复印件;

5.提供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6.提供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

7.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8.提供建筑施工合同(含合同编号); 

9.提供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

以上所需提供的纸质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项目部专用章。

(三)单位续保所需手续

1.领取、填写《沅江市工伤保险续保申请表》; 

2.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3.劳务派遣单位还需提供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和劳务派遣合同或协议;

以上所需提供的纸质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注意事项

1.各参保单位应如实申报职工工资总额,由于用人单位少报、瞒报、漏报工资基数造成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2.参保单位必须保证参保人员资料信息与实际用工人员身份一致,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入职参保的,其工伤事故待遇 由用人单位负责。

3.工伤保险缴费年度为自然年度。2025122日起可办 2025年度工伤保险参保续保手续,有欠缴工伤保险费的单位,须缴清欠费后才能办理2025年度续保手续。续保单位须及时办 2025年度年审手续,限在228日前办结。欠缴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医疗费用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各用人单位负责。

4.工伤保险是法律规定强制推行的社会保险,能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 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这项工作牵 涉面广,政策性强,事关社会的稳定。请各参保单位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我市工伤保险参保续保工作顺利开展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社会保险
一级事项 工伤保险服务 二级事项 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
公开时限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公开主体 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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