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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办事指南)

详细信息

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社会保险
一级事项 养老保险服务 二级事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公开时限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 4.《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令第13号) 5.《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 6.《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 7.《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 8.《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3〕250号)(人社部办公厅发文)
公开主体 沅江市茶盘洲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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