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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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社会保险 | ||
一级事项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 二级事项 | 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
公开时限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 4.《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5.《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函》(省人社厅函〔2013〕250号) 6.《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 ||
公开主体 | 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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