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116007000 |
11430900MB1976216L400011600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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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独立项 |
行政许可 |
发布 |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
县级 |
承诺件 |
三级标准 |
1 |
是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其他 |
http://zwfw-new.hunan.gov.cn/ |
5 |
法定本级行使 |
县级 |
法定机关 |
暂无行使内容 |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1、危险废物收集经营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成后,经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验收合格和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2、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
3、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
4、有保障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
只审批一家 |
无 |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环保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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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 |
资质认证^环保绿化 |
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
企业开办^扩大生产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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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http://mobile.zwfw.hunan.gov.cn:9900/wx/#/errand/national-online?approveId=115219&orgId==b01be90449ed460bae847091c1d4ac16 |
是 |
http://zwfw-new.hunan.gov.cn/gbvirtualhall/jsp/onlinebaseinfodo.jsp?approve_id=115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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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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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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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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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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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是 |
否 |
否 |
0737-2728885 |
0737-2700665 |
沅江市桔城大道与青年路交汇处瑞丰国际商贸城3号楼政务服务大厅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点-12点,下午13点-17点 |
是 |
否 |
全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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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环节名称:受理,时限:1天,处理人:陈丹、王文清;环节名称:初审,时限:2天,处理人:李军;环节名称:专家现场勘测,时限:3天,处理人:彭万里;环节名称:审批,时限:3天,处理人:文志红;环节名称:办结,时限:1天,处理人:陈丹、王文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