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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填报表格(依申请类)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填报表格(依申请类)

填报单位(盖章):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责任科室: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基本编码

000116003000

实施编码

11430900MB1976216L4000116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实施主体编码

11430900MB1976216L

事项名称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实施机构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日主席令第七十七号,20181229日予以修改)第十五条: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日主席令第二十二号,20144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深度

三级标准

是否网办

■ 是 □ 否

网办地址

http://zwfw-new.hunan.gov.cn/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

 

最少次数

1

行使层级

县级

权限划分

暂无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1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3、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2、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

委托部门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申请人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受理条件

1)建设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 (2)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 (3)污染物排放符合环评文件和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4)落实了环评及审批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联办机构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乡镇街道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

 

村居社区代码

 

数量限制

暂无数量限制

运行系统

市级

行政复议

部门名称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市人民政府

部门地址

益阳市赫山区鹿角园路123号;沅江市沅江大道

部门电话

0737-42168640737-2721372

网址

http://www.yiyang.gov.cn/yyshjbhj/http://www.yuanjiang.gov.cn/

行政诉讼

部门名称

沅江市人民法院

部门地址

沅江市桔园南路

部门电话

0737-2721700

网址

http://hnyj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法人服务主题

准营准办

自然人服务主题

 

群体分类

 

人生事件

 

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特定对象分类

私营企业

经营活动分类

资质申请

是否提供中介服务

□ 是 ■ 否

中介服务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收费说明

是否已有业务办理系统

□ 是 ■ 否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否

移动端办理地址

http://mobile.zwfw.hunan.gov.cn:9900/wx/#/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否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http://zwfw-new.hunan.gov.cn/gbvirtulhall/j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否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

□ 是 ■ 否

已有业务系统名称

办理流程

环节顺序

环节名称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1

受理申请

陈丹、杨成军

1工作日

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2

审核闲置设施

傅锋

4工作日

不产生污染影响

3

办结同意

陈丹、杨成军

1工作日

按程序办理

流程图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结果名称

关于某某的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或闲置的批复

结果样本

序号

样本

1

法定办结时限

15

法定期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

5

承诺期限说明

 

是否收费

□ 是 ■ 否

收费项目

详见下面“收费项目信息”表

特别程序

 暂无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种类

特别程序时限

特别程序法定依据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通办范围

全县

是否通办

通办类型

 

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咨询电话

0737-2728885

监督电话

沅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0737--2808111

办理地点

沅江市桔城大道与青年路交汇处瑞丰国际商贸城3号楼政务服务大厅2楼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常见问题

 

序号

问题名称

问题内容

申请材料

详见下“申请材料”表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份数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是否需材料

样本

是否需电子材料

纸质材料规格

材料必要性

材料形式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备注

1

拆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申请报告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必须提供单位申请公章的报告

原件

必要

纸质、电子

 

 

2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原件和复印件

必要

纸质、电子

 

 

3

确需拆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说明材料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原件,A4

必要

纸质、电子

 

 

4

环境监测报告

原件

1

其他

 

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原件、电子版,A4

必要

纸质、电子

 

 

5

现场环境监察文书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近一年来各季度的现场监察文书

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原件、电子版,A4

必要

纸质、电子

 

 

6

提供持有的排污许可证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提供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县由市环保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

由市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原件

原件

必要

纸质

 

 

 

 


 

收费项目信息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其他行政职责 二级事项 生态建设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公开主体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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