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关于作出湖南博大天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精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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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27日我局对湖南博大天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精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27日~5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7-2728885(沅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沅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41310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关于《湖南博大天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精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2025年4月27日
益环评表〔2025〕5号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湖南博大天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精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南博大天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湖南博大天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精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湖南博大天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精深加工建设项目位于湖南博大天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闲置5层厂房内。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建成后扩建产能可达到膨化食品300t/a,方便食品(即食谷物粉)800t/a,复配营养强化剂50t/a,固体饮料30t/a,速冻制品(水饺)1000t/a,并保留现有工程产能,现有工程产品方案为富硒芦笋面条系列产品5000t/a,芦笋果蔬纤维粉系列产品180t/a,各类营养代餐粉100t/a,压片糖果200t/a,芦笋饮料5000t/a。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沅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和沅江胭脂湖街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根据湖南景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组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我局同意湖南博大天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精深加工建设项目的选址并建设。 二、你公司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须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膨化生产线废气采取加强车间密闭,投料采取负压抽料,膨化、搅拌、干燥、粉碎颗粒物与2F破碎筛分各产尘点收集后通过配套袋式除尘器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的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其他污染物满足《大气综合排放控制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企业生产废水排入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预处理达标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管网排至沅江市莲子塘集镇污水处理站(1#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东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项目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产生的杂质、原料加工废物、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地面清扫粉尘等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委托专业清理公司清理收集,收集后的污泥直接交环卫部门清运。 三、本项目经环评审批后,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你公司在本次环评审批手续后,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及时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同时,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负责项目建设期间和运管期间的“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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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
一级事项 | 行政许可 | 二级事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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