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湾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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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湾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全域构建我镇整整齐齐、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打造“美丽庭院、美丽屋场、美丽乡村”“三美联建”升级版,建设宜居宜业和美新湾。依据《沅江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从2023年11月1日起,镇域内农村垃圾的清理、分类、清收与保洁的相关职责职能下放至各村、社区、林场;镇域内农村河道、湖泊、沟渠水面的漂浮垃圾及水生植物(含水葫芦打捞)清理、处理与保洁工作一并下放至各村、社区、林场,以村、社区、林场为主体组织实施(垃圾清运已由市里统一服务外包)。 二、资金安排 年度资金总投入70.4万元,其中上级拨付56.84万元,镇级自筹13.56万元。按照各村、社区、林场的人口、区域范围和所承担的工作量,安排资金如下: 新湾村 15.36万元 莲花村 7.68万元 周公湖村 7.68万元 杨阁老村 5.76万元 桥北村 5.76万元 老屋冲村 5.76万元 社区 10.8万元 (镇区、荷花塘主干道、公共厕所) 龙虎山林场 3.84万元 G234 5.76万元 阁老墓 1万元 蠡山文化广场 1万元 洒水作业 待定 三、清扫清收范围 (一)各自辖区内国、省、县、乡道、村级道路;防洪大堤堤面、内外两侧的日常清扫、清收与保洁。 (二)各自辖区内农户生活垃圾的清收,在收集点及时装箱;辖区内水面漂浮垃圾以及水生植物(包含水葫芦、蒿草、革命草、野菱角等水中杂草)的打捞、清理、处理与日常保洁。 四、考评奖惩 镇里将制定考评考核方案,对各村、社区、林场的清扫、清收、日常保洁等工作进行日常检查督导,并结合市级月度、季度考核的情况,进行考评排名,评选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先进村(社区、林场)、先进个人,落实奖惩。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迅速落实。本方案是镇党委政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新湾实际,研究决定制定的工作方案,请各村、社区、林场统一思想,领取工作任务,迅速担起职责,在11月9日前接管清扫清收工作。 (二)精心组织,压实责任。各村、社区、林场要根据辖区实际,确定保洁员的数量和各自的保洁责任区域,压实专干日常管理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村级保洁方案,落实小组月度评比工作。 (三)狠抓安全,整治隐患。各村、社区、林场要加强保洁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在选人上,要严格把好身体健康的准入关,同等条件下建议优先考虑现有保洁员,第一时间为聘用的保洁员购买好保险;在管理上,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抓好保洁员日常安全意识和安全措施的督促督导,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四)全民动员,争先创优。各村、社区、林场要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压实红白理事会职责,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努力营造人居环境整治人人参与的氛围,并在11月10日前组织一次“大扫除”。要积极引导和着力开展“三美联建”:美丽庭院、美丽屋场、美丽乡村,争创先进,建设和美家园。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
一级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 | 二级事项 | 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新湾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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