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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湾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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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新湾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全域构建我镇整整齐齐、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打造“美丽庭院、美丽屋场、美丽乡村”“三美联建”升级版,建设宜居宜业和美新湾。依据沅江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

一、工作任务

2023年11月1日起,镇域内农村垃圾的清理、分类、清收与保洁的相关职责职能下放至各村、社区、林场;镇域内农村河道、湖泊、沟渠水面的漂浮垃圾及水生植物(含水葫芦打捞)清理、处理与保洁工作一并下放至各村、社区、林场,以村、社区、林场为主体组织实施(垃圾清运已由市里统一服务外包)。

二、资金安排

年度资金总投入70.4万元,其中上级拨付56.84万元,镇级自筹13.56万元。按照各村、社区、林场的人口、区域范围和所承担的工作量,安排资金如下:

新湾村            15.36万元

莲花村             7.68万元

周公湖村           7.68万元

杨阁老村           5.76万元

桥北村             5.76万元

老屋冲村           5.76万元

社区               10.8万元 (镇区、荷花塘主干道、公共厕所)    

龙虎山林场         3.84万元

G234               5.76万元

阁老墓                1万元

蠡山文化广场          1万元

洒水作业              待定

三、清扫清收范围

(一)各自辖区内国、省、县、乡道、村级道路;防洪大堤堤面、内外两侧的日常清扫、清收与保洁。

(二)各自辖区内农户生活垃圾的清收,在收集点及时装箱;辖区内水面漂浮垃圾以及水生植物(包含水葫芦、蒿草、革命草、野菱角等水中杂草)的打捞、清理、处理与日常保洁。

四、考评奖惩

镇里将制定考评考核方案,对各村、社区、林场的清扫、清收、日常保洁等工作进行日常检查督导,并结合市级月度、季度考核的情况,进行考评排名,评选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先进村(社区、林场)、先进个人,落实奖惩。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迅速落实。本方案是镇党委政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新湾实际,研究决定制定的工作方案,请各村、社区、林场统一思想,领取工作任务,迅速担起职责,在11月9日前接管清扫清收工作。

(二)精心组织,压实责任。各村、社区、林场要根据辖区实际,确定保洁员的数量和各自的保洁责任区域,压实专干日常管理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村级保洁方案,落实小组月度评比工作。

    (三)狠抓安全,整治隐患。各村、社区、林场要加强保洁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在选人上,要严格把好身体健康的准入关,同等条件下建议优先考虑现有保洁员,第一时间为聘用的保洁员购买好保险;在管理上,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抓好保洁员日常安全意识和安全措施的督促督导,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四)全民动员,争先创优。各村、社区、林场要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压实红白理事会职责,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努力营造人居环境整治人人参与的氛围,并在11月10日前组织一次“大扫除”。要积极引导和着力开展“三美联建”:美丽庭院、美丽屋场、美丽乡村,争创先进,建设和美家园。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二级事项 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新湾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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