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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二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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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二级事项 污染源信息发布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沅江市泗湖山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层级3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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