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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湖街道2022年度秸秆禁烧工作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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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沅琼办发〔20226

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

琼湖街道2022年度秸秆禁烧工作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提高我街道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大气环境,根据市关于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构建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快速反应的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蓝天保卫战各项措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确保重点设施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严禁秸秆、垃圾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新途径,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确保没有环保部环境卫星、国家气象局气象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火点;确保全街道范围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加强源头管控,形成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预防措施

  (一)成立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的领导,街道办事处成立秸秆垃圾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主任梁成伟同志组长负责街道的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办事处副主任任保家同志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具体组织实施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包村(社区)点长、纪委监委、司法所、农业综合服务站、环保站、人环办、三个派出所负责人及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为成员,负责各村(社区)的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对全街道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全面巡查、督查,严格处罚焚烧秸秆垃圾行为、督促消除焚烧隐患。

)明确责任

建立片点长包村(社区),(社区)干部包组,组长、党员农户的禁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包村(社区)片点长为村(社区)秸秆、垃圾禁烧的第一责任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为本村(社区)秸秆、垃圾禁烧的直接责任人,并细化禁烧工作,具体落实到重点区域(社区)、地块,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各村(社区)要将禁烧重点区域进行划分,实施网格管理,责任到人,各村(社区)将明确的网格划分及责任人报给农业综合服务站备查。街道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秸秆禁烧安全督查,各单位职责是:明确责任,保证24小时随叫随到及负责发生事故的责任追究及经济处罚措施落实到位;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农作物秸秆禁烧及情况汇总上报工作;出现责任事故的,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

搞好防范

街道办事处与各村(社区)组织专门巡查队伍,加强对农户的秸秆禁烧知识教育和管理,教育广大农民树立安全意识,切实防范和打击破坏、纵火等违法犯罪行为。街道和各村(社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不许脱岗,所有参与秸秆禁烧的工作人员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街道巡查组合和各工作点所有工作人员对各村(社区)每天保持不间断巡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应急处置 

  (一)应急准备

  1.人员配备:街道、各(社区)抽调足够的人员组成应急小分队,明确1名干部指挥调动,确保通讯畅通,行动迅速。

  2.应急设备:各村(社区)都要准备应急车辆,配备足够的灭火工具,为灭火工作做好准备。

  (二)应急处理

  最先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向街道、村(社区)有关负责人报告,说明起火地点、火势大小、行车路线,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接到报告后,所属村(社区)应立即组织灭火队迅速到达出事地点,街道应急小分队接报告后也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扑灭火情。

  四、善后工作

  (一)事件调查。街道、(社区)两级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故起因、造成损失、具体责任等展开调查。

  (二)事件处理。调查取证后,办事处按照《秸秆禁烧责任书》的有关内容,对发生火灾的村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对肇事者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三)事故总结。有关部门根据调查结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五、保障措施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

  街道、(社区)两级要建立健全通信网络制度;秸秆禁烧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应急期间信息畅通。

  (二)宣传保障

  街道最大限度公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信息,做好预案的宣传工作,成立秸秆禁烧宣传队,组织人员深入村(社区)和田间地头,通过宣传车、贴标语、发传单、拉横幅等方式,宣传秸秆禁烧及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科学利用秸秆。

  (三)后勤保障

  街道及各村(社区)必须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在资金、车辆使用及其他设备上给予保障。

六、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其他行政职责 二级事项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公开主体 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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