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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等违反安全管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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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安全生产
一级事项 依法行政 二级事项 行政处罚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公开主体 沅江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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