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湖街道2022年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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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琼办发〔2022〕11号 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 琼湖街道2022年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生(幼儿)安全管理体系,督促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行学生(幼儿)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学生(幼儿)安全网格化管理、群防群治、联防联控机制,现根据我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切实增强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的责任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制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宣传教育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巡查监管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实现“零溺水”的目标。全面防控,强化工作措施,做到重点水域有警示标志,重点时段有人巡查,重点人群有人监护或代理监管,坚决遏制各类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职责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配合密切、落实有力的工作局面,共同做好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 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地方负责”的原则,村(社区)书记干部亲自抓,村委相关负责人具体落实,在本辖区内实行村、组包保责任制。要利用“村村响”、社区“网小格”、流动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微信网格群、广播、警示标语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大力营造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氛围,各村(社区)宣传标语不得少于5处;有重点水域的村(社区)要建立应急分队,并公布应急电话,配备必需设备,确保危急时刻能及时应对,有效处置。建立辖区内所有水域登记、巡查制度,对重点水域进行地毯式摸排,夏季高风险期每天至少开展一次巡查,认真填报重点水域排查情况登记表及水域巡查记录表。将辖区内所有危险水域都设立醒目的永久性警示标识,重点水域、沟塘等要明确安全信息员,责任到人,分片负责;进行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家访,督促学生(幼儿)家长履行监护费任,建立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台账,组织开展结对帮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充分利用村(居)组干部、退休老党员、水塘管理员、森林防火员等多种力量,开展本区域内学生(幼儿)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查。 社会事务办:统筹调度部署,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单位开展防范学生(幼儿)溺水专项行动。指导各景区(点)加强内部水域管理,排查整治溺水隐患,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护栏,安排专人巡查,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完善公众急救技能知识普及机制。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深入开展防溺水工作隐患排查和巡查监管工作,将防范学生(幼儿)溺水工作纳入考评内容,引导和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防控责任,维护学生(幼儿)生命安全。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指导参与学生(幼儿)溺水事故应急救援,依法组织指导有关学生(幼儿)溺水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督促非煤矿山、工贸企业设置涉水生产区城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健全防护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督促建设、施工及相关企业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督促有关地方对闭坑式山遺留的坑、洼、塘进行回填或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隔高带、防护栏(网、墙)等防护设施,并摆放救生圈、绳索、竹竿等应急救生物品。加强辖区内的城市公园涉水区城安全管理,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综合执法大队:加强码头、渡口安全巡查管理,加强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施工生产过程监管,排查整治相关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坑、洼、塘等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设立安全警示牌。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点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依托村(社区)“儿童之家”,加强防范溺水安全教育。压实村(社区)专干职责,及时发现家庭监护缺失和暂时无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指定近亲属代为监护或按法定程序由民政部门临时监护,并明确一对一帮扶责任人,加强帮扶和监督提醒,减少留守儿童的安全意外。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对农田水利设施、林场、琼湖渔场、榨南湖渔场、鱼类良种繁殖场等安全管理,在易发生溺水安全事故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健全管理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或单位加强溺水隐患排查整治和巡查管理工作。 水利事务中心:加强河流、湖泊、权属水库的安全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在易发生溺水安全事故水城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合有关部门或单位加强溺水隐患排查整治和巡查管理工作。 党建办:将防范学生(幼儿)溺水列入宣传工作计划,在每年4月-10月,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入户宣传。通过媒体、网络等制作播放公益广告,加强学生(幼儿) 安全宣传,营造防范学生(幼儿)溺水的良好社会氛围。 经济发展办:每年4月-10月配合教育部门,协调组织电信、移动、联通等企业,以短信形式发送防学生(幼儿)溺水提示信息。 团委: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溺水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更多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积极发动团员青年参与防溺水宣传提醒、劝导和巡查工作。 妇联:发挥妇联和村(社区)家长学校作用,开展防溺水主题家庭教育、安全知识宣传和儿童关爱活动。配合民政部门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 关工委:发挥新时代老同志的优势和作用,开展关爱帮扶困境青少年等工作,组织“五老”积极参加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联合巡查、宣传教育与监督工作。 纪监委:牵头组织对防溺水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中心校:统筹推进防范学生(幼儿)溺水工作,完善考评机制,落实防范措施,认真排查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增强防范责任。组织开展防范学生(幼儿)溺水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健全防范学生(幼儿)溺水安全管理制度,扎实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六个一”(看一次专题片、挂一张图、唱一首歌、发一封信、上一节课。写一篇作文)活动,4月-10月学生(幼儿)在校期间每月安排1课时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并纳入教育教学考核,提高广大学生(幼儿)安全意识和知险避险、自救自护能力。 学校:持续开展学生(幼儿)防溺水安全常识及救援方法教育培训,教育学生(幼儿)做到 “六不两会”(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止、报告,会基本的应急自救、互救方法)。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 “六个一〞 活动,全面落实 “每天放学前三至五分钟” 、“周末离校前五至十分钟”、放假前专题安全教育课,加强学生(幼儿)常态化安全教育提醒。加强校内水域安全管理和学生(幼儿)在校期间的日常管理,落实学生(幼儿)请假、缺勤追踪报告、班级安全信息员制度,严防学生在校期间私自外出下水游泳。健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等特殊学生(幼儿)群体台账,完善家访和关爱工作机制。密切家校沟通联系,通过家长短信、微信群、0Q群、《致家长的一封信》《防溺水安全承诺书》、家访等方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派出所:明确驻村(社区)辅警的学生(幼儿)防溺水安全管理职责,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参加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联合巡查。配备救生圈、救生衣、救生绳等救援设备,加强民警、辅警溺水救援教育培训,积极参与学生(幼儿)溺水事故救援并组织指导现场。会同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违法行为。 卫生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组织医疗卫生力量第一时间赶赴学生(幼儿)溺水现场进行救援,及时启动绿色通道进行紧急医学救援。 家长:家长(监护人)是防范孩子溺水的第一责任人,应常教育,多陪伴,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特别要加强对孩子放学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看护管理,加强自有水塘的安全管理,避免孩子在没有大人陪同的情况下私自下水。 四、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预案 (一)如果少年儿童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当地村委会或附近学校,必要时拨打110、120求救。 (二)村(社区)、派出所、学校或其他部门单位接到少年儿童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现场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度。 (三)第一时间通知溺水少年儿童家长。及时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医院治疗。 (四)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街道办事处报告,街道办事处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是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站在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切实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琼湖街道成立以办事处主任王智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主任龙李志、分管教育工作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建军为副组长,各二级机构、派出所、中心校、卫生院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等为成员的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工作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零伤亡事故。 (二)强化措施,加强督查。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要围绕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要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巡查监管全覆盖。 (三)加强协作,强化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安全生产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其他政策文件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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