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仓储单位备案办事指南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事项名称:粮油仓储单位备案
基本编码:431059012W00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设立依据:1.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发改委令[2009]年第5号)第六条,粮油仓储单位应当自设立或者开始从事粮油仓储活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应当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仓储业务类型、仓(罐)容规模等内容。具体备案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2《湖南省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 申报材料:1. 《湖南省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登记表》(原件1份); 2. 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3. 企业法人(或工商个体户)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4. 经营场所或仓储设施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原件、复印) 5.仓储保管、质量检验人员劳动用工聘用合同和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6. 库区平面示意图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审查要点:申请材料齐全,使用计算机打印,格式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9704-2012),需要手写的部分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提供材料真实,所有提交的材料(特殊图纸除外)使用A4规格纸张,资格证照类核对原件后,只留复印件并加盖“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 联系方式:地点:沅江市瑞丰商贸城政务服务大厅发改局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2:00,13:00—17:00 网办地址:http://zwfw-new.hunan.gov.cn/ 咨询电话:0737-2708857 监督电话:0737-272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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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重大建设项目 | ||
| 一级事项 | 批准服务信息 | 二级事项 | 办事指南 |
| 公开时限 | 实时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 公开主体 |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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