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项目代建合同审查备案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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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事项名称:代建项目代建合同审查备案 基本编码:431004087W0001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设立依据:1. 《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1号)第十二条 发展改革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加强对政府投资代建制推行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一)拟定代建合同格式文本,审查代建单位和使用单位签订的代建合同; (二)参与监督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及招标投标活动; (三)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初步设计评审; (四)核实初步设计概算和工程设计变更、概算调整事项,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工程造价咨询; (五)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制止或者纠正有关违规、违约行为,或者提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 代建单位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政府出资部门、项目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通过招标方式选定。 代建单位选定后,由代建单位和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合同。代建单位不得转让代建业务。 代建合同生效前,代建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提供项目概算总投资1%—5%的银行履约担保函。具体履约担保比例根据项目行业特点在招标文件或者合同中确定。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意见》(湘政办发〔2014〕14号)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行为,充分利用社会专业化组织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申报材料:1.招标文件或代建合同(原件1份)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地点:沅江市瑞丰商贸城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发改局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2:00,13:00—17:00 网办地址:http://zwfw-new.hunan.gov.cn/ 咨询电话:0737-2708857 监督电话:0737-272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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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重大建设项目 | ||
| 一级事项 | 批准服务信息 | 二级事项 | 办事指南 |
| 公开时限 | 实时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 公开主体 |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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