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茶盘洲镇万亩生态示范产业园(第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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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发改审〔2024〕51号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茶盘洲镇万亩生态示范产业园(第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沅江市茶盘洲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批复茶盘洲镇万亩生态示范产业园(第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农业发展步伐,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就业机会,实现农民增收,原则同意你单位建设本项目,项目编码为2406-430981-04-01-168760。 二、项目建设单位:沅江市茶盘洲镇人民政府,法人:罗朝阳。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益阳市委、沅江市委关于乡镇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乡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领导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 三、项目建设地址:沅江市茶盘洲镇。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包括茶盘洲镇采摘园、茶盘洲镇冷库配套设施、六合村蔬菜大棚、南洲村养鸡场、新华村中药材基地5个模块的建设。 (一)茶盘洲镇采摘园主要内容:水果棚架搭建、防草布铺设、桔梗种植、水渠硬化、灌溉用房以及修建洗手间等; (二)茶盘洲镇冷库配套设施主要内容:建设冷库管理用房(包含3间办公室、1间洗手间以及1个盥洗室)、冷冻库消防、安防以及隔音设施等; (三)六合村蔬菜大棚主要内容:机耕道铺设、沟渠改造及清淤、标准蔬菜大棚建设等; (四)南洲村养鸡场主要内容:现有村办养鸡场的鸡舍维修、仓库扩建、养鸡设备提质改造等; (五)新华村中药材基地主要内容:种植基地杂草清理、机耕道修整、耕作层翻耕及药材种植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5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0.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56万元,预备费17.4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4万元,茶盘洲镇自筹6万元。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及时报相关单位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自开工之日起),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30日内向沅江市人民政府、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等作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接到项目批文后,请项目单位尽快依程序开展项目开工筹备工作,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项目投资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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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重大建设项目 | ||
一级事项 | 批准结果信息 | 二级事项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公开主体 |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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