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益阳市长春涝区(沅江部分)排涝能力建设项目(二期)2024年度实施项目(EPC)招投标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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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发改核〔2024〕17号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湖南省益阳市长春涝区(沅江部分)排涝能力建设项目(二期)2024年度实施项目(EPC)招投标事项的批复
沅江市排灌建设服务站: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湖南省益阳市长春涝区(沅江部分)排涝能力建设项目(二期)2024年度实施项目(EPC)招投标事宜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二、核准内容 1、建设内容:1、撇洪渠整治工程:撇洪渠整治3条4.41km。2、内湖渍堤整治工程:整治内湖渍堤一段2.5km。 2、招标金额:1134.2056万元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全部招标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标段情况:项目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三、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举办招标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招标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五、你单位收到文件后,必须严格按国家、湖南省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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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公共资源交易 | ||
一级事项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二级事项 | 审批核准信息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公开主体 |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管理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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