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草尾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草尾镇两站两员组织机构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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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草政发〔2021〕14号
沅江市草尾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草尾镇两站两员组织机构的 通 知
各村(社区)、各镇直部门: 为提升我省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水平,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按照国家有关部委“两站两员”建设的要求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实现农村地区“两站两员”配置标准化、运转实效化、保障多元化,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草尾镇“两站两员”组织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草尾镇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 站 长:王 京 副站长:谭 成 交管员:谭浩明、张 剑、付中林、高应斌 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交通违法劝导,交通事故先期处置、隐患排查治理、基础信息采集、交通安全宣传等日常工作。 2.协助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工作,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例会,定期向乡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交通安全工作,及时提出预防交通事故的意见和建议。 3.推广应用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农交安”手机APP,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台账。 4.建立健全交管员和劝导员考核管理等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两站两员”教育培训工作。 5.探索交通违法处理,保险及车驾管代办等业务。 二、成立草尾镇交通安全劝导站 各村(社区)建立一个交通安全劝导站(简称劝导站),劝导站原则上设置在机动车通行较为集中的路段。 草尾社区站长:龙 泉 劝导员:刘学军、常 荣 胜天村站长:臧伟其 劝导员:戴焕彬、程 峰 乐园村站长:王岳飞 劝导员:冯建波、王 政 上码头村站长:李智跃 劝导员:冯 波、杨 明 和平村站长:王术凡 劝导员:王运球、杨 军 立新村站长:黄建光 劝导员:任文超、刘建光 四民村站长:李长辉 劝导员:袁先方、夏金龙 熙福村站长:崔建明 劝导员:刘志刚、钟 渝 熙和村站长:皮更生 劝导员:刘先军、曹作文 保安垸村站长:王长林 劝导员:张艳飞、夏 凯 东红村站长:王淑芝 劝导员:汤维明、何友谷 民主村站长:郭希明 劝导员:聂立辉、刘 波 新安村站长:李世文 劝导员:曹 熔、钟文夫 三码头村站长:张 宇 劝导员:王剑锋、刘立新 双东村站长:刘雪玲 劝导员:伍建军、吴 川 三星村站长:尹德斌 劝导员:刘文武、尹 龙 大同闸村站长:陈光辉 劝导员:彭小成、赵浴兰 长乐村站长:邓金财 劝导员: 赵东海、刘 辉 大福村站长:邹国辉 劝导员:邱立夫、张 仁 人和村站长:杨新田 劝导员:张 超、黄 旭 人益村站长:王 建 劝导员:曹继仁、胡仙安 主要职责: 1.组织劝导员开展交通违法劝导,交通事故先期处置、隐患排查治理、基础信息采集,交通安全宣传等日常工作。 2.协助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工作。 3.应用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农交安”手机APP,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4.利用多种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沅江市草尾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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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城乡规划 | ||
| 一级事项 | 规划许可 | 二级事项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草尾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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