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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查验新冠疫苗接种信息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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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年满18周岁以上(不限户籍及居住地)且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疫苗。个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为避免接种疫苗不及时给市民出行等生活带来不便,请尚未接种人员720日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的接种点接种。

二、7158时起,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餐饮门店、文化娱乐场所、宗教场所、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小区等实行“三码联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责任单位明确专人,在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健康码含疫苗接种标识),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上报属地疫情防控办,并动员及时接种。

三、公共服务行业、厂矿企业(公司)及个体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

四、7208时起,从严控制未接种人员(有禁忌症等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进入公共服务行业、政务服务中心、医院、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重点场所。

五、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沅江市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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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卫生健康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规范性文件
公开时限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卫生健康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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