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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办事指南)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一、服务对象

辖区各医疗机构服务的患者

二、服务机构

沅江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

三、服务项目和内容

(一)医疗纠纷解决途径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双方自愿协商;2、申请人民调解;3、申请行政调解;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二)医疗损害鉴定流程

如因医疗纠纷协商不成或调解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医疗损害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三)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流程

 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申请人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申请调解。书面申请的,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口头申请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专家咨询意见或医疗损害鉴定结果进行调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需要鉴定的,鉴定时间不计入调解期限。

(四)医疗纠纷行政调解流程

医患双方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的,向医疗纠纷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已被受理,或者已经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卫生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需要鉴定的,鉴定时间不计入调解期限。超过调解期限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

(五)医疗纠纷法律诉讼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司法鉴定之后也可以提起法律诉讼。

    四、服务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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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要求

1.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

2.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

六、投诉举报电话

沅江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0737-2811861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卫生健康
一级事项 行政事项 二级事项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公开时限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自愿咨询检测办法的通知》
公开主体 沅江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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