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领域 > 食品药品监管

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信息公示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20251021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湖南云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人员对沅江市殡仪馆食用的腊肉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51121日,本局执法人员送达了上述腊肉的《检验报告》,现场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有申请复检的权利。

经调查,当事人提供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进货单等材料并如实说明了腊肉的来源。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不予立案查处。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食品药品监管
一级事项 监督检查 二级事项 由县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公开主体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其他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