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转让或者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或者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将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或者抵押给外国人、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的处罚
详细信息
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 对转让或者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或者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将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或者抵押给外国人、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的处罚 在线办理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公共文化 | ||
一级事项 | 行政处罚 | 二级事项 | 对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行为进行处罚 |
公开时限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
公开主体 | 沅江市文旅广体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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