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湾镇反诈宣传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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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湾镇反诈宣传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推进新湾镇反诈宣传防控工作,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专班统筹反诈宣传防控工作,根据各村社区、各行业、各部门职能,明确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统筹调度,治保主任、驻村辅警具体负责,明确宣传防控主体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多种载体全方位开展反诈宣传工作,建立常态化反诈防骗宣传防控工作机制。 二、机关、部门单位、村(社区)干职工及直系亲属实名注册国家反电诈中心APP达到100%,辖区人口实名注册达50%以上,国家反电诈中心官方政务号关注率达到100%。辖区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核减率达到90%以上。 三、镇每季度开展1次以上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的“五进”宣传活动,村(社区)每月开展1次以上反诈宣传主题活动。 四、组织反诈宣传车在辖区村(社区)主要干道和集中居住区域开展反诈宣传。村(社区)必须设置反诈宣传栏,小区楼道、电梯、商业门店等显眼位置必须张贴反诈宣传标识,村委大楼、村主干道和村进出口等地悬挂20条以上反诈宣传标语,利用“村村通”喇叭每日播放反诈宣传提示,告诫群众不参与诈骗,提醒群众避免被骗。 五、确保辖区内电信诈骗案件发案同比上年度明显下降。辖区内部推涉案“两卡”线索明显下降。 六、派出所要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和紧急预警快速反应机制,严格落实市反诈中心预警指令,预警完成率和有效率达100%。 七、加大宣传防控力度,辖区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前往8个重点涉诈国家(柬埔寨、缅甸、老挝、阿联酋、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土耳其)。 八、反诈APP下载实名注册以各村辅警二维码为推广统计依据,进度实行一周一排名调度,一月一总结,排名最后的单位进行工作表态发言。最后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的平安建设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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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公共法律服务 | ||
| 一级事项 | 法治宣传教育 | 二级事项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 公开时限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各省“七五”普法规划 | ||
| 公开主体 | 新湾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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