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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沅江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结对帮扶和结对联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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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沅委乡振组办发〔2022 12 

 

中共沅江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结对帮扶和结对联系工作的

      

 

镇(街道、中心)党委、政府,市直及驻沅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发〔2021〕1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结对帮扶和结对联系工作的通知》(湘委振组办2022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脱贫户、监测对象的结对联系和结对帮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过渡期内政策和力量总体稳定,接续开展结对帮扶和结对联系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全面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不发生返贫致贫,收入持续稳定增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二、帮扶方式

(一)结对帮扶。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开展结对帮扶,原则上采取“一对一”方式,任务重的地区或帮扶能力强的领导干部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但最多不超过3户。结对帮扶人优先安排副科级含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干部、有帮扶能力的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曾经任扶贫工作队长或队员的人员担任。坚持以上率下,所有县级领导、市直及驻沅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乡镇办点领导都参与监测对象结对帮扶。对新识别含风险再标注的监测对象,10天内要安排好结对帮扶人。

(二)结对联系。对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开展结对联系,采取“一对多”方式。结对联系人由、镇(街道、中心)、驻村工作队、村干部担任,每名干部结对联系原则上不超过5户,任务重的地区最多不超过8户驻村工作队长和队员每人联系最多不超过10户。

三、工作职责

(一)结对帮扶。结对帮扶人主要落实好“五个一”的工作职责,即制定一个年度帮扶计划并跟踪落实,开展“每月一走访”每季度采集一次收入数据,每季度开展一次帮扶成效评估,协助建好“一户一档”。

制定一个年度帮扶计划并跟踪落实。要根据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类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和“全面帮、及时帮”的要求,原则上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上报到镇(街道、中心)一级,需要审核的帮扶措施,市镇(街道、中心)两级原则上15天内完成审批并落实。

开展“每月一走访”。结对帮扶人要与监测对象经常保持微信或电话联系,每月至少上门走访一次对整户长期在外的监测对象,要利用节假日群众返乡期间主动上门开展走访。走访内容包括:了解掌握家庭生产、务工和收入增减情况实地查看“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情况;核实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宣传党的惠农政策,鼓励和激发内生动力、推进移风易俗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提高群众认可度和获得感核实家庭成员自然变化情况填写《结对帮扶手册》。

每季度采集一次收入数据。每季度最后一月25日至下一月5日为收入采集和录入时间,由结对帮扶人严格按照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采集方法,核算和记录监测对象家庭收入,并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收入信息采集完成后,村两级负责核实汇总,级负责导入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

每季度开展一次帮扶成效评估。评估内容:收入是否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是否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达不到风险消除标准的要持续开展帮扶,要认真核实政策落实情况,无明显成效的要加大帮扶力度。对收入明显下降的或有下降风险的要及时调整帮扶计划,确保实现稳收增收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的按程序及时消除风险。

协助建好“一户一档”。要主动配合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建好监测对象“一户一档”“一户一档”由村级保存。具体资料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申请及承诺授权书》《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识别审批表》《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评估表》《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结对帮扶手册》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其中,《结对帮扶手册》由监测对象保存,整户长期在外的由村级保存。

(二)结对联系。结对联系人主要落实好“四个一”的工作职责,即制定一个年度脱贫成果巩固计划并跟踪落实,开展“每季度一走访”,每季度采集一次收入数据,填好一本《结对联系手册》。

制定一个年度脱贫成果巩固计划并跟踪落实。对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制定一个成果巩固计划,确保过渡期内政策落实到位,农户持续稳定增收。

开展“每季度一走访”。结对联系人要与联系对象经常保持微信或电话联系,每季度至少上门走访一次。对整户长期在外的联系对象,要利用节假日群众返乡期间主动上门开展走访。走访内容包括:了解掌握家庭生产、务工和收入增减情况实地查看“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情况核实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宣传党的惠农政策,鼓励和激发内生动力、推进移风易俗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提高群众认可度和获得感核实家庭成员自然变化情况填写《结对联系手册》交由联系对象保存,整户长期在外的由村级保存。对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或突发严重困难的,要及时反馈当地驻村工作队或乡村干部,按程序纳入监测对象。

每季度采集一次收入数据。每季度最后一月25日至下一月5日为收入采集和录入时间,结对联系人严格按照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采集方法,核算和记录联系对象家庭收入,并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收入信息采集完成后,村两级负责核实汇总,级负责导入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中心)要加强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全面领导,把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落到实处,深刻认识开展结对帮扶和结对联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部门。各级乡村振兴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要大力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结对帮扶和结对联系工作有序推进。

(二)抓好工作落实。镇(街道、中心)、村要对照结对帮扶和结对联系工作要求,调整原有制度规定,在9月12日前,完成结对帮扶联系人调整安排,报乡村振兴备案,9月15日前,完成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录入。结对帮扶人确定后,原则上按“风险不消除、帮扶不脱钩”要求保持结对帮扶关系稳定结对联系人确定后,在过渡期内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调整。如因工作变动、健康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职的,相关单位要及时指派接替人员,并报级乡村振兴备案,确保结对帮扶联系工作不出现“断档”。对当年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自风险消除之月起,结对帮扶人应当继续保持6个月结对帮扶关系,监测对象无返贫致贫风险的,再转为结对联系对象。

(三)强化督导考核。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将把结对帮扶联系工作纳入日常督导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范围,对无人帮扶或因帮扶工作履职不到位导致群众返贫致贫或产生恶劣影响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和总结结对帮扶联系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热情,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困难家庭的浓厚氛围。

 

附件:

1.      村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结对帮扶花名册

2.       村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结对联系花名册

 

 

中共沅江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 7 月 21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扶贫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其他政策文件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沅江市茶盘洲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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