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沅江市总河长会议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会议召开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1-1402495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1-06-1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6月10日上午,沅江市召开2021年全市总河长会议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会议。市委书记黄育文,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智勇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雷越毅主持会议,市领导肖正军、李向前、刘武、李益、龙旺宇等所有在家市级领导出席会议。

黄育文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指引,持续修复沅江市自然生态,建设美丽湖城、美丽湖乡,打造“生态名市”。要坚持任务导向,力争沅江市2021年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在两年内将沅江市打造成省级、国家级生态示范市。要坚持问题导向,采用流域系统治水、科学治水、精准治水、重拳治水的思路,整体规划、整体推进辖区水环境治理工作,确保中央环保巡视组、省委环保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要坚持效果导向,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全力推进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年年有新变化,2023年实现既定目标。要着力抓好整治工作的重点、弱点、难点、切入点、亮点环节,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全面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治污等各项重点工作,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督导到位、纪律到位、担当履职到位、领导到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在各自岗位履职尽责,为沅江“二次创业”添砖加瓦。

杨智勇在会上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升政治站位,全面整改好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对标对表,全面整治好河湖乱象。要合力攻坚,打好“夏季攻势”,持续抓好乡镇污水、黑臭水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与此同时,要持续抓好禁捕退捕工作,保持高压态势,绝对做到“四清四无”。要严明纪律,推进“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全面对标对表,严格执行长江保护法和洞庭湖保护条例、河湖长制,守护好一湖碧水。要守土负责,强化大通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加强入湖口管控,不允许有任何尾水排入大通湖内,确保大通湖水质稳定在四类。杨智勇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共同努力,为建设美丽沅江,实现绿色发展,推动沅江市“二次创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上,副市长、副总河长、市河长办主任邹军在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水利局局长、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汇报了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及2021年工作安排;南大膳镇、四季红镇第一总河长在会上作了2020年度河长制工作述职报告;生态环境局负责人通报了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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