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沅江市丰彩好润佳商贸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813257134126
住所:湖南省沅江市新源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432424*******0012
联系电话:152****7091
联系地址:湖南省澧县*******
2020年7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沅江市丰彩好润佳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经销的“过家家玩具”,商品包装上标注有“生产厂商:汕头市澄海区嘉易隆玩具厂,厂商地址: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槐泽村东瓜湖工业区,商品条码:6931923700569”,经在物品编码中心查寻,该商品条码“6931923700569”为汕头市澄海区锦庆塑料玩具厂已注册的商品条码;“过家家趣味玩具”,商品包装上标注有“生产厂商:汕头市澄海区海泉汇玩具厂,生产厂址: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龙田玉南路南,商品条码:6971156870578”,经在物品编码中心查寻,该商品条码“6971156870578”为汕头市澄海区聚和源玩具厂已注册的商品条码;“变形系列”,商品包装上标注有“生产厂:汕头市澄海区永辉玩具厂,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槐泽村永合路墘,商品条码:6980423169260”,经在物品编码中心查寻,该商品条码“6980423169260”无相关信息;“水弹枪”,商品包装上标注有“制造商:汕头市澄海区奥荣玩具厂,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龙田龙仙路西2号第三层,商品条码:6970294870761”,经在物品编码中心查寻,该商品条码“6970294870761”为汕头市澄海区奥发玩具有限公司已注册的商品条码;“娃娃套装”,商品包装上标注有“生产商:汕头市澄海区爱吉儿玩具厂,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南湾村垅下园,商品条码:6859434402539”,该商品条码的前缀码“685”不在现有有效的国家及地区前缀码范围内;“乔丹十寸铝合金打气筒”,商品包装上标注有“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樊东路207号 江阴市锡澄路1329号,商品条码:6972333580259”,经在物品编码中心查寻,该商品条码“6972333580259”为广宗县前马井久耐气筒厂已注册的商品条码,该公司注册地址为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前马井;“鸿韵达背提包(挂包)”,商品标签上标注有“地址:广州花都狮岭工业园区,商品条码:6971081731067”,经在物品编码中心查寻,该商品条码“6971081731067”为长沙市天心区陈明皮具店已注册的商品条码,该公司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裕南街街道向东南社区南湖路森宇佳园6栋16车库;“女鞋”,商品标签上标注有“浙江贵莲鞋业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建中南街1-13号”,商品包装上标注有“商品条码:6971268248999”,经在物品编码中心查寻,该商品条码“6971268248999”为永嘉县康杰尼特皮鞋厂已注册的商品条码。当事人提供了《营业执照》复印件、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相关照片等证据上签字画押。2020年7月29日,经分管领导批准立案,并指派喻洁、孟祥调查此案。2020年8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被委托人**进行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当事人提供了《好润佳订货审批单》,并在相关书面材料等证据上签字画押。
当事人经销的“过家家玩具”(生产厂商:汕头市澄海区嘉易隆玩具厂,商品条码:6931923700569),该商品条码“6931923700569”为汕头市澄海区锦庆塑料玩具厂已注册的商品条码,为当事人2020年6月25日从津市金华玩具购进,数量:15个,进价:15元/个,销价:30元/个,货值:450元;“过家家趣味玩具”(生产厂商:汕头市澄海区海泉汇玩具厂,商品条码:6971156870578),该商品条码“6971156870578”为汕头市澄海区聚和源玩具厂已注册的商品条码,为当事人2020年6月25日从津市金华玩具购进,数量:10个,进价:22元/个,销价:42元/个,货值:420元;“变形系列”(生产厂:汕头市澄海区永辉玩具厂,商品条码:6980423169260),该商品条码“6983156686899”为编码组织尚未启用的商品条码,为当事人2020年6月22日从长沙美仑/循风购进,数量:10个,进价:16元/个,销价:32元/个,货值:320元;“水弹枪”(制造商:汕头市澄海区奥荣玩具厂,商品条码:6970294870761),该商品条码“6970294870761”为汕头市澄海区奥发玩具有限公司已注册的商品条码,为当事人2020年6月22日从长沙美仑/循风购进,数量:35个,进价:88元/个,销价:178元/个,货值:6230元;“娃娃套装”(生产商:汕头市澄海区爱吉儿玩具厂,商品条码:6859434402539”),该商品条码的前缀码“685”不在现有有效的国家及地区前缀码范围内,为当事人2020年6月22日从长沙美仑/循风购进,数量:15个,进价:22元/个,销价:42元/个,货值:630元;“乔丹十寸铝合金打气筒”(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樊东路207号 江阴市锡澄路1329号,商品条码:6972333580259),该商品条码“6972333580259”为广宗县前马井久耐气筒厂已注册的商品条码,注册地为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前马井,为当事人2020年7月5日从常德友爱文体购进,数量:40个,进价:13元/个,销价:24元/个,货值:960元;“鸿韵达背提包(挂包)”(地址:广州花都狮岭工业园区,商品条码:6971081731067),该商品条码“6971081731067”为长沙市天心区陈明皮具店已注册的商品条码,注册地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裕南街街道向东南社区南湖路森宇佳园6栋16车库,为当事人2020年6月11日从长沙正皮匠皮具购进,数量:30个,进价:25.35元/个,销价:39元/个,货值:1170元;“女鞋”(浙江贵莲鞋业有限公司,商品条码:6971268248999),该商品条码“6971268248999”为永嘉县康杰尼特皮鞋厂已注册的商品条码,为当事人2020年7月15日从浙江贵莲鞋业购进,数量:40双,进价:120元/双,销价:259元/双,货值:10360元。上述商品总货值2054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了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 当事人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了相关人的身份及委托权限;
3. 当事人提供的黏贴有涉案商品照片的《证据(复印件)调取单》8份、涉案的商品条码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上的信息10份、2020年7月28日的《现场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经销印有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的商品违法事实;
4. 当事人提供的《好润佳订货审批单》5张、 2020年8月7日办案人员制作的《询问笔录》一份, 证明了涉案商品货值金额20540元。
2020年8月18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沅市监案告字〔2020〕200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当事人经销的“过家家玩具”、“过家家趣味玩具”、“水弹枪”、“乔丹十寸铝合金打气筒”、“鸿韵达背提包(挂包)”、“女鞋”商品包装上标注的商品条码为他人已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变形系列”商品包装上标注的商品条码为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尚未启用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娃娃套装”商品包装上标注的商品条码的前缀码不在现有有效的国家及地区前缀码范围内,属于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核准注册不得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条码”的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销售者不得经销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商品”的规定,构成了经销印有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的商品的违法行为。
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九章第一节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款“一百七十六、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行政处罚(二)裁量基准: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货值金额在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裁量基准: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当事人经销印有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的商品,货值20540元,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经本局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印有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的商品,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6000元,上缴国库。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入沅江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收款人账号:1912025009024905655,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沅江市支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本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当事人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沅江市人民政府或者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4日
根据国务院令《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本局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予以公示,也请你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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