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决定书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鑫海大道
发布时间:2022-07-01 15:57 信息来源:沅江市城管执法局 作者: 浏览量: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决定书

 

沅执许字〔2022〕70019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你(单位)因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埋设污水管道需要向本机关提出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内容:

 1、许可申请人(单位)在鑫海大道(灌溉试验站-石矶湖十字路口)因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埋设污水管道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原沅执许字〔2022〕70008号)

2、临时占道面积:400m*9m

3、主要工程量:挖掘道路400m*2.5m*3m

3、许可期限:2022613日至2022730日。

二、许可要求:

1、本许可决定书放置于施工现场备查。

2、严格按照许可内容以及市政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3、施工时,应保护好地下管(网)线、燃气管道及其他市政设施的安全。施工期间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围挡作业,安全、文明施工。

4、施工期满,申请人(单位)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报请本机关验收。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 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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